借債人是本人的父親,債務應該是由借債人我的父親償還,由于還沒有還清債務,但現在我的父親已故,債務是否由本人承擔,父債子償有沒有法律依據?父親留下的債務,我是否可以放棄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而不用我償還父親留下的債務呀?
你好,我來回答你的問題.首先解答被繼承人債務怎樣償還問題。
根據繼承法的規(guī)定,如果你父親的繼承人(包括你父親的父母、配偶、子女)繼承了你父親的遺產,則這些繼承人應當償還你父親的債務,但償還的債務不超過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 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所以法律上沒有父債子還的說法,如果你放棄繼承遺產 ,則無需承擔你父親債務的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