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被送精神病醫(yī)院強制治療
2015年10月8號,余虎被親屬送入駐馬店市精神病醫(yī)院,因“性偏好障礙”被強制治療19天。2015年10月25日,阿強報警要求警方到醫(yī)院調查強制治療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況。10月26日,院方為余虎辦理了出院手續(xù)。在這19天里,余虎稱遭到醫(yī)務人員強迫吃藥打針和謾罵毆打。2016年5月,余虎向法院起訴駐馬店市精神病醫(yī)院,以侵犯其人身自由權、對其進行強制治療為由,要求醫(yī)院支付精神撫慰金1萬元,并賠禮道歉。

此案的一審判決在2017年6月26日下達,一審判決書顯示,駐馬店精神病院對余虎強制治療的行為侵犯了余虎的人身自由權,判決該精神病院在全市范圍內向其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
隨后,駐馬店市精神病院對一審結果有異議,于7月上訴,但又于8月1日申請撤回上訴。此次法院的裁定,即針對醫(yī)院撤回上訴予以準許,因而一審的判決結果也即將生效,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他們9月15日從律師處得知醫(yī)院撤訴的消息,覺得有點意外??吹揭粚徟袥Q要求,駐馬店精神病院于判決生效10日內在本市范圍內向余虎公開賠禮道歉,道歉文書經法院審核后在市級報刊刊登,余虎很高興。
精神病必須被強制治療嗎
我國2013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精神衛(wèi)生法》第30條明確規(guī)定:“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敝挥袃煞N情況下可以實施強制入院治療,即如果診斷結論、病情評估表明,就診者為嚴重精神障礙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實施住院治療:(一)已經發(fā)生傷害自身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的危險的;(二)已經發(fā)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
精神病強制收治這種現象經常出現,不要將這種精神病院強制收治病人的做法合法化,正常人被當成精神病人強制收治,關系到公民人權,是一個法律問題,應該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刑事訴訟法》第285條第1款明確將強制醫(yī)療決定權授權人民法院行使,強制醫(yī)療制度正式由行政化走向了司法化,由中立的第三方法院做出決定,保障了其公正性和程序正當性。
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第五編特別程序第四章規(guī)定了對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適用強制醫(yī)療的相關條件,即要求曾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同時有繼續(xù)危害社會可能的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才可予以強制醫(yī)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xù)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yī)療。強制醫(yī)療的決定機關為人民法院,執(zhí)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具體而言,人民法院負責強制醫(yī)療決定書的作出,公安機關負責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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