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的利息怎么約定
對于民間借貸的利率,《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司法解釋則具體規(guī)定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說,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內協(xié)商。如目前一年期的銀行貸款年利率為5.85%,則一年期的民間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23.4%。由此可歸納為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以內的屬于合法利率,超過4倍的,屬于高利貸,而高利貸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并無強制要求,有償或無償由雙方約定。如當事人對利息有約定的,借款人應按約定支付利息;如當事人對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貸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須對利息作出明確的約定,否則,按無息處理。 即使是無息借貸,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貸款人有權要求償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經(jīng)催討不還,貸款人要求償付催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二、民間借款利息受法律保護嗎
關于民間借款利息,法律是規(guī)定的:
1、立法原則和精神。
根據(jù)合同法對自然人之間的利息規(guī)定,總體上體現(xiàn)為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愿協(xié)商約定。只要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法律是允許的,并予以保護。
2、法律推定。
立法考慮到民間借貸很大部分是親朋好友之間發(fā)生的這一特殊性,且絕大部分為生活所需而建立的借貸關系,所以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3、限制高利率。
合同法規(guī)定了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4、限制以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