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欠條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日常經(jīng)濟交往中,打欠條應用越來越多,因打欠條不規(guī)范而引發(fā)的糾紛也時有發(fā)生。為了防范法律風險,打欠條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書寫要清楚,注意大小寫;名字要寫全名,最好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一定要寫明日期;內(nèi)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得不要太大,否則容易被人增寫其他內(nèi)容,做手腳;印章要規(guī)范。
2、不要用易褪色的筆書寫。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筆寫欠條,當遇到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并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涂抹留下可乘之機。
3、一定要認真核對。找別人或?qū)Ψ酱鷮懞蟮淖謸?jù)應認真審查,不能稀里糊涂地簽字蓋章,不然在糾紛中會吃虧。
4、還款時一定要索回欠條。還款時,如對方稱一時找不到欠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jù)留存,這樣才不會給日后留下隱患。
二、欠條的訴訟時效為多長
對欠條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貸,如果欠條成因基于此前雙方存在買賣等關系,那么,它實際上是對雙方經(jīng)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欠條是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時候,由于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者拒不及時給付,債務人不得已而為之的。本應立即付款、及時結清卻因無款可付而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出具欠條之日就是債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時,則訴訟時效應自寫下欠條的次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6日作出的法復(1994)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因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因款可付,經(jīng)供方同意寫下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當然,如果出具欠條時寫下了還款日期,則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第二天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