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的訴訟時效有多久
1、說道舉證的問題。因為這個借款合同是一個普通債權債務關系,所以適用正常的舉證責任制度,也就是誰主張誰舉證 如果你想證明自己不斷地在主張債權,那么只能是由你來舉證,債務人沒有為此舉證的義務;
在實際操作中最簡單又有效的留證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張債權的時候,如果對方承諾一個還款期限,那么就請對方留個字據(jù) 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對方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則你可以據(jù)此采取訴訟方式解決。
2、在承諾期限到之日起兩年內(nèi),你可以通過再次主張債權來達到訴訟時效中斷的目的,同樣的,不能超過20年的限制。
3、訴訟時效自你第一次主張債權被據(jù)開始算起,但是最長不能超過借款日起20年。超過20年當然也可以主張,但是債務人就可以以超過最長保護期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并沒有實際意義。
4、至于借款利率,只要在國家限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之間選擇,法律就予以支持,超出的部分 法律不保護,但是債務人愿意履行,法院不強制干預《民法通則》對借款糾紛規(guī)定了2年的訴訟時效,但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簡單地從借款日起計算,而是從知道 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計算。
《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 期間重新計算”。是否已超過訴訟時效還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債務還款期不明的訴訟時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訴訟時效期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另外,超過訴訟時效期的當事人喪失的只是勝訴權,即其民事權利得到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而非喪失訴權。故即使是超過了訴訟時效,只要當事人符合提起訴訟的若干條件,人民法院仍應予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