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有利息嗎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相關利率。
民間借貸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產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對此有明確規(guī)定: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fā)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fā)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貸。 如果超過4倍(按現(xiàn)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點多)也沒關系,最多有糾紛時,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說明這條規(guī)定不具備懲罰性。
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二、民間借貸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書面約定。其主要內容應包括金額、幣種(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凡合同中無特殊約定的,均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利率、期限、用途和還款方式等。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很少有人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往往被簡化為借條,只要借條中能體現(xiàn)出借貸的內容,借款合同關系也是成立的。
借貸雙方無論是怎樣的關系,出一份書面的借條還是很有必要,既然借條都出具了,那么在借條中再多寫幾行字,把還款期限(如無還款期限的約定,則允許借款方隨時返款)、利率等約定一下,這樣就可以避免將來產生很多無謂的麻煩。
2、怎樣約定利率和計算利息
利率的約定是借貸雙方達成協(xié)議的重要內容之一,很多民間借貸帶有一種投資性質在里面,如果利率約定不清,則容易影響投資的效果和期望。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沒有還款,那么從還款到期日開始計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所以,在訂立借款合同時,明確利率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