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利息怎么計算
當事人可以約定利息,也可以不約定利息。但是為了避免發(fā)生爭議,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即推定為無息借款。
公民之間的借款約定支付利息的,當事人約定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shù))。
二、民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怎么辦
利息條款或約定是民間借貸合同的重要內(nèi)容,但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質(zhì),因合同當事人之間本身具有的特定關系,利息條款的約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如有的約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約定利息,有的約定還不明確等等情況經(jīng)常出現(xiàn)。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第1款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質(zhì),當事人對支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無須經(jīng)過合同法第61條規(guī)定的補缺程序,直接確定為不支付利息?!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第二款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p>
當事人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1條予以確定,即“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zhì)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nèi)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痹趯嶋H處理民間借貸糾紛時,如果對當事人之間的借款關系認定為無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時,貸款人主張收取逾期歸還借款的利息,則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