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應包括哪些條款?
根據《合同法》、《商業(yè)銀行法》的規(guī)定,借款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
1、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業(yè)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方式進行劃分的。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國家信貸政策在貸款的限額、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規(guī)定,以體現區(qū)別對待、擇優(yōu)扶持的信貸原則。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訂明借款種類,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條款。
2、借款幣種
借款幣種即借款合同標的的種類。借款合同的標的除人民幣外,還包括一些外幣,如美元、日元、歐元等。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guī)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圍和內容,即貸款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與哪種生產要素相結合,它規(guī)定了貸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種類和條件所決定的,銀行嚴格規(guī)定各種借款用途并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有利于保證國家產業(yè)政策的實施和國民經濟的協調發(fā)展,同時也有利于保證貸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貸貨幣數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須有數量條款,只有標的而沒有數量的合同是無法履行的。沒有數量,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小就無法確定,借款合同沒有借款數額,就無法確定借貸貨幣的多少,也失去了計算借貸利息的依據,因此,沒有借款數額條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借款利息與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貸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應按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分別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確保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
7、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種結算方式將借款返還給貸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結清和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的情況,應明確具體時間以及具體金額等。
8、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違約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約束依據,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將受到嚴重的影響。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對于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保護當事人權益有重要意義,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條款。
二、借款合同有哪些陷阱?
(一)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中的陷阱與防范
(1)借款人不寫全稱或故意漏寫、錯寫一個字,使借款人與實際用款人不一致。防范方法是,一定要核定借款人,要求其寫全稱,且字字都與營業(yè)執(zhí)照和印章核對清楚。
(2)隨意填寫還貸來源。防范方法是,對還貸來源要審查落實,不可能實現的還貸來源一定要杜絕,否則,收貸困難重重。
(3)不核實擔保人或盲目設定抵押。防范方法是,擔保是還貸的保證,一定要審查核對。保證人,其必須有擔保的資格和經濟能力,保證種類要明確。抵押物,必須是國家許可抵押、有價、且容易變現的財產。
(4)填寫違約責任條款時,減少填寫自己的違約責任,或增加違約責任的條件和時限。防范方法是,在本項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分違約情況,列舉不同情勢,分別訂立違約責任。辨別對方填寫的明確或潛在的違約責任條件和時限,予以剔除。
(5)只簽字不蓋章,或蓋沒有法律效力的章。防范方法是,要核實章與借款人一致、清晰。
(二)保證合同中的陷阱與防范
(1)保證人沒有擔保資格或能力;保證人草率、馬虎填寫;故意錯誤填寫。防范方法是,審核保證人的擔保資格和經濟能力,一定要實地核實。單位不存在了,還在用章作保證人的事,屢屢發(fā)生。切記不要受騙。
(2)不核實授權委托書。防范方法是,要核實保證人章與名稱一致。若是授權代理人簽字,還要核實授權委托書中授權范圍、權限、時限等。
(三)抵押合同的陷阱與防范
(1)不確定抵押財產的處理或只寫由抵押人處理。防范方法是,明確約定抵押財產的處理方式,是拍賣、變賣,還是抵償。處理時價格如何確定。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①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②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③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抵押權人不改變處分方式。防范方法是,最好約定處分方式,不明確地寫用法定方式,容易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