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借款糾紛有哪些
1、借貸未出具借條的糾紛。此類借貸一般是熟人之間的借貸,且借貸的數(shù)額一般都不會很大,個人之間的借款通常都不會簽訂專門的借款合同。
2、房產(chǎn)證抵押的借貸糾紛。借款人為了取得別人的信任,能夠順利獲得他人的借款,往往會提出以自己的房產(chǎn)作為抵押并將房產(chǎn)證交給出借人。但實際上,以房產(chǎn)證作為抵押,但未到房地產(chǎn)管理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效力,因此出借人的借款同樣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3、還款后沒有及時收回、銷毀借條的糾紛。
4、借條非借款人本人書寫的糾紛。向他人借款時,根據(jù)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會出具親筆書寫的借條,或者在他人已結寫好的借條上親筆簽名、蓋章(摁手印),表明借款事實。
二、怎么避免個人借款糾紛
1、問清用途。
《民法通則》規(guī)定,合法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違反法律、社會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民事行為無效。所以,問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錢是用于賭博、詐騙等違法活動,不僅可能血本全無,還要賠進罰款。
2、摸清信用。
要從平時交往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錢有無計劃,有無正當收入等細節(jié)綜合分析估價償還能力和信用度。對一時急需如看病、上學、建房等有償還能力的盡可放心地借。對出手大方、花錢無度、不守信用者堅決不借。因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即使訴訟,窮盡法律措施,沒有償還能力,最后也難以執(zhí)行到位。
3、莫貪高利。
高利、利滾利,借款人往往以高利息為誘餌借款或非法集資。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借貸利率,因利率發(fā)生爭議可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予保護;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按實際出借款數(shù)計息;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 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4、核對身份。
問清是個人還是其單位借款。如債務人身份不明,在訴訟中,就有可能在單位借款與個人借款之間相互推諉,給實現(xiàn)債權帶來麻煩。同時,最好能留下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防止日后可能訴訟而不知對方基本情況。
民間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xié)議或達成口頭協(xié)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chǎn)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但是民間借貸過程中有很多糾紛,借貸雙方應當了解一下常見的個人借款糾紛有哪些,以及怎么避免個人借款糾紛,在借款過程中盡量避免發(fā)生相關的糾紛。如果借款雙方遇到無法解決的糾紛,可以來電咨詢專業(yè)的債權債務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