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應該怎么打?
1、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guī)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nèi)約定利息。法律依據(jù)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guī)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nèi)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nèi)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3、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4、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二、打借條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只要在借條中寫明借款人,借款數(shù)額,借款日期,這個借條應該就是一個完整的了,如果雙方還約定了還款日期,那么就要寫明還款日期。
如果沒寫明還款日期,自借條出借之日起兩年內(nèi)你要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那就要自還款日期到了之后的兩年內(nèi)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則就會過時效,你的權利就無法得到認定。
如果他不還錢,你們應該及時采取法律手段,起訴到法院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怕在起訴中他不告而別,那么在起訴的時候一并提起訴訟保全,以保證以后難以執(zhí)行。
以上為您詳細介紹了有關“借條應該怎么打”以及“打借條應當注意哪些問題”等問題的具體內(nèi)容,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打借條看起來是很簡單的意見事情,但事實上包含著很多法律問題。借條是債權人追討欠款的憑證,在債務人拒不償還借款時,債權人可憑借借條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追回欠款。但如果借條存在瑕疵,則法院將不會認定雙方的借款事實,也就是說債權人將追不回欠款。此時,您就需要收集其他方面的證據(jù)資料。具體收集哪些證據(jù),您可以咨詢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