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確定借款訴訟時效
自然人之間借款時,一般會口頭約定還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條時,有時會將還款期限寫明,有時則不會寫明具體的還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時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況下,借款人都無法按照雙方的約定按時一次性歸還借款,在這過程中出借人可能會多次催要,遠遠超過兩年的時間。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借款的訴訟時效為普通時效,即兩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之日(指借條上寫明的歸還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開始計算,超過兩年的,即喪失了勝訴權,債權便不會得到法律上的保護。
二、出借人催款應注意什么
出借人通常是以口頭或電話方式催要,一般都不會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jù),這樣在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款時,往往會因為借款已經超過訴訟而得不到償還。
所以,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兩年內及時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時間間隔不能超過兩年。在催要時盡量出具書面的催款資料,并讓借款人在資料上簽字確認,或者采用錄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證據(jù),數(shù)額較大時也可選擇公證方式保留證據(jù),這樣享有的債權才不會超過法定的訴訟時效。
現(xiàn)在,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盛行,隨之而來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借貸最擔心的就是要不會債務,如果出借人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就更要清楚如何確定借款訴訟時效。為了追回債務,當事人還應知道出借人催款應注意什么,當還款期限屆滿時,一定要及時催款。如果在催款過程中發(fā)生糾紛,要及時解決,也可以咨詢專業(yè)律師,讓律師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