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兩年,這一點與其他民事相同,但在何時起算時效的問題上,需要大家注意。
1、如果借條上有約定的還款時間,時效從還款時間界滿時起算兩年。
2、如果借條上沒有約定的還款時間,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借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
3、時效的中斷重新起算的問題
在時效界滿前,出借人如果向借款人主張還款或借款人承諾還款,會造成時效中斷,從這個時間重新起算兩年的訴訟時效。但是,對于時效中斷,出借人要提供證據(jù),比如借款人的書面確認等。如果沒有證據(jù),即使是事實,恐怕也無法主張時效中斷。從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另外,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據(jù)的20年內(nèi)不主張權利,則訴訟時效不再起算。
二、欠條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1、注明了還款期限的欠條,時效期間從注明的還款期限界滿時開始計算為兩年。
2、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時效期間從出具欠條之次日起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沒有寫明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jīng)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二者在先前的經(jīng)濟往來中,有書面合同約定了遲于“出具欠條”之日后的某個日期付款的情形除外),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次日起兩年內(nèi)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jīng)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jù)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guī)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該批復對此作了明確答復。
3、如果權利人在兩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曾主張過權利的,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上文中為您詳細介紹了有關“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幾年”以及“欠條的訴訟時效是幾年”等問題的具體內(nèi)容,希望這些內(nèi)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經(jīng)濟往來或者是民間借貸中,您在與對方發(fā)生債權債務關系時,要注意讓對方出具借條或欠條等能夠證明債權債務事實的文書。在對方不履行義務時,您可以憑借借條或者欠條向對方主張權益,但不能超過相應的訴訟時效,否則您的權利將很難得到實現(xiàn)。如果您發(fā)現(xiàn)已過訴訟時效,要及時咨詢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以及早采取救濟措施,避免您的合法債權得不到有效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