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追討債務需要哪些材料?
因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jù)為: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jù)、收據(jù)、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jù)線索。
(2)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xiàn)實經(jīng)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jù)。
(3)抵押物的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質量及價款數(shù)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xiàn)實經(jīng)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jù)。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shù)量、存放地點的證據(jù)等。
二、訴訟追討債務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確認到底是哪種債務關系。債務從其產(chǎn)生的原因來看,主要由訂立合同而來,除此以外,還有侵權行為的債務關系、不當?shù)美膫鶆贞P系和無因管理的債務關系等等。另外,隨著擔保法的出臺,債務的擔保也是債務履行的一種法律保證。其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質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種。由此可見,當事人首先確認自己屬于哪種債務關系,是打債務糾紛官司的前提條件。
第二,要保證該債務關系是依法成立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規(guī)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xié)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笨梢姡斒氯怂婕暗膫鶆占m紛案件,其權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關鍵是這種債務關系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樹立訴訟時效觀念。在以往的債務糾紛案件中,就其敗訴的原因,基本以超過訴訟時效的居多。可見訴訟時效同樣決定當事人在案件中勝訴和敗訴。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訴訟時效分為一般訴訟時效、特別訴訟時效和最長訴訟時效三種。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guī)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第136條規(guī)定下列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務被丟失、損毀的;還規(guī)定了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另外,還應注意訴訟時兒的開始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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