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條和借條一樣嗎
欠條和借條是有區(qū)別的: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系不同: 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
2、產(chǎn)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實而產(chǎn)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系產(chǎn)生的后果:譬如買賣、服務等。
3、法律后果不同:
(1)未規(guī)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nèi)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規(guī)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欠條的訴訟時效都是從規(guī)定的還款期限起2年內(nèi)起訴主張權利。
(2)舉證責任不同: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jīng)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二、如何出具借條
首先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一定要寫對啊,為了保險,還可以加上身份證號和家庭住址),借款金額(大小寫都要寫,而且金額前不能留空),還款期限(可約定也可不約定),到期不還款的法律責任(可寫可不寫,還可約定借款出現(xiàn)糾紛時到哪個法院起訴),然后就是借款人簽名,署上日期。如果有擔保人,也必須寫。
條據(jù)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jù)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蓋章,但現(xiàn)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jù),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jù)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shù)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jù),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以上就是“欠條和借條一樣嗎”以及“如何出具借條”的全部內(nèi)容。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jīng)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欠條與借條相比,風險更大一些。出借人在借款給別人時,最好要求對方出具借條,寫明利息、還款期限等問題。如若不慎發(fā)生糾紛,最好咨詢一下律師,讓律師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