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和欠條有什么區(qū)別
1、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chǎn)生,如因買賣產(chǎn)生的欠款,因勞務產(chǎn)生的欠款,因企業(yè)承包產(chǎn)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chǎn)生的欠款,等等。
3、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jīng)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4、欠條應說明來源,借條不需要。欠條如無還款期限,時效一般為兩年。借條如無還款期限,時效可達20年。
5、如果欠條內(nèi)容寫明欠某某多少錢,如果未寫明還款期間,從出具欠條之日起即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寫明系借款,未寫明還款期間,出具借條之日并非時效起算之日,出借人可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要求還款的期限屆滿,開始計算訴訟時效。這就是欠條和借條最主要的區(qū)別。
二、借款時應該寫借條還是寫欠條
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qū)別。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
而欠收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jīng)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jù),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jīng)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
因此借款時宜 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在看完上文內(nèi)容后,相信您對有關“借條和欠條有什么區(qū)別”以及“借款時應該寫借條還是寫欠條”的問題能夠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這些內(nèi)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根據(jù)借條與欠條之間的區(qū)別,公民在借錢時最好是寫下借條,而不是寫欠條。否則,將會給債權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是損失。實踐中,如果您在借錢給他人時不夠謹慎,打下了欠條而非借條,那么您要注意保存好諸如錄音之類的能夠證明借款事實的證據(jù)資料。如果您不知道具體該收集并保存哪些證據(jù),建議您咨詢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