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時沒有寫借條
王某和李某系同事關系。2009年10月,王某因嫌工作收入不高,萌生了下海經商的念頭。由于資金短缺,便向李某借款人民幣8萬元,但借款交付時礙于朋友面子,李某沒有要求王某出具借條或者其他書面憑證。2010年3月,王某通過銀行匯款人民幣2萬元,用于歸還李某借款。2010年7月,李某向王某主張剩余的6萬元債權時,王某由于做生意失敗,一時無力償還這筆欠款,便以未向李某借過款為由拒絕還款。
沒打借條如何討債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若是在出借款項時沒有打借條,還可通過以下措施補救:
首先,可以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訂立還款協(xié)議書,只要有了還款計劃或協(xié)議書就可以彌補沒打借條的弊端;其次,可以請了解情況的單位和個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到庭作證,證人必須是無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人;再次,可以委托代理人與對方接觸,做好談話筆錄。這樣取得的盡管是間接證據,但加上較易取得的證人證言等證據,輔之其他證據,就可以形成證據鏈。
另外,在上述證據難以取得時,債權人可故意擴大訴訟標的。對方會指責你方故意歪曲事實訛人而照原數照說,并能舉出自已只借未經擴大的數額,這樣就可以從他口中彌補你的不足;最后,債權人還可以與對方當面交談或電話交談,并把內容錄下來作為證據,但要注意的是錄音內容中必須明確自已與對方的姓名、通話時間、借錢的時間數量還款情況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