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也稱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睹穹ㄍ▌t》第一百一十一條、《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對違約責任均做了概括性規(guī)定,違約責任與合同債務有密切聯(lián)系。
二、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有哪些
按照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如果合同中一方當事人發(fā)生違約的情況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強制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責任。
(一)強制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對方仍不履行的,守約方可以經(jīng)仲裁或訴訟確認后,申請法院強制對方履行。
(二)賠償損失?!逗贤ā返谝话僖皇龡l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p>
(三)支付違約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四)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格或者報酬。《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jù)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格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p>
(五)擔保責任。依照《擔保法》規(guī)定,為合同履行提供保證、定金、抵押、質押、或者留置等方式擔保的合同當事人或者第三人,在被保證的合同當事人違約的情況下,要按照擔保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方式。
在不違背法律原則及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下,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其他違約責任。
以上就是有關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的具體情況,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如果在實踐中因違約責任的承擔引發(fā)糾紛,建議最好是事先咨詢相關的債權法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