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張先生與肖小姐通過網聊相識,并確定戀愛關系。戀愛的半年時間里,雙方多次互贈信物、衣物、首飾等。最近,雙方因糾紛決定分手,對戀愛期間花費給對方的款項一一列出清單進行了清算,肖小姐為張先生多花費現(xiàn)金7600余元,為此,張先生當即大方地為肖小姐寫下欠款10000元的欠條一張。
問題出現(xiàn)
事后,肖小姐多次摧要,可張先生以種種理由推托。肖小姐若依法起訴,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嗎?
法律分析
雙方自愿將戀愛期間雙方所花費的費用進行折抵,轉化為由一方承擔欠款的形式并出具欠條行為,并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既然雙方之間所形成的欠條是在實事求是地對賬后,經計算確認且雙方均予以認可的,且有張先生的欠條為證,應當是合法有效的。至于欠條中張先生多寫下的2400元,若雙方均承認系張先生“大方”之舉,若張先生對此2400元反悔,會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