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能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嗎,借條和欠條證明的區(qū)別?
此文章幫助了440人 作者:北京債權債務律師 來源:法邦網(wǎng)
一.借款人能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嗎
貸款人是根據(jù)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二.借條和欠條證明的區(qū)別
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是因勞務產(chǎn)生的欠款、因買賣產(chǎn)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chǎn)生的欠款等。
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是在欠條出具起兩年。
北京債權債務律師溫馨提示:
保證是擔保的典型形式,保證人通過自己的信用為債務人的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償還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向保證人主張債權。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方式。在保證中,債權人的利益能否實現(xiàn)要依賴保證人的信用,而信用具有多變性,因此保證并非最有保障的實現(xiàn)權利的方式。
如果您遇到債權債務問題,可以拔打免費債權債務法律咨詢電話:18529592792(同微信),專業(yè)債權債務律師為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