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證期間債權債務轉讓規(guī)定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按照約定。在主債權轉移的情況下,保證債務隨之一并轉移給新的債權人,并不需征得保證人的同意。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由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承擔保證責任。主合同的主體發(fā)生了變化,債務轉移必須經(jīng)保證人的同意。
二、履行通知義務的主體
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來理解,“通知”的履行主體是債權人,受讓人并沒有義務履行通知義務,但是,債權人是否履行通知義務卻直接關系到受讓債權能否對債務人發(fā)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