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法律要件
1、當事人之間有合同關系存在,但在此并不強調合同當事人之間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也不必強調合同當事人之間與第三人有代為履行的約定,當然,合同當事人之間如果沒有第三人代為履行的約定,第三人主動代為履行債務的應征得合同當事人的同意。
2、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為債務人代為履行債務的承諾,或者與債務人訂有代為履行合同債務的協議。
3、第三人的代為履行債務時,不能以合同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理由進行抗辯,此時應視為第三人拒絕履行,而由債務人承擔履行或違約責任。
二、什么是債務轉移呢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蓖瑫r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庇纱丝芍?,所謂合同債務的轉移是指基于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的協議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由第三人取代債務人的地位成為合同當事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