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債權擔保?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得到受償。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
(4)按照合同的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得到償還。
二、債權擔保有什么擔保方式?
(一)債權擔保的五種擔保方式,如下:
根據法律規(guī)定,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在為合法的債權提供擔保時,只能提供以上這五種擔保,而不能創(chuàng)設新的擔保形式。
(二)債權擔保的五種擔保方式,具體有以下區(qū)別:
1、保證產生的權利為債權,不具有優(yōu)先受償性;
2、定金產生的權利也是債權,同樣不具有優(yōu)先受償性;
3、抵押、留置、質押取得的是擔保物權,對擔保物及其變現所得的價款具有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三、債權擔保有哪些擔保范圍?
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權無須簽訂合同。擔保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擔保條款。其中這些擔保合同的范圍具體區(qū)分,如下:
1、保證擔保范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范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范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范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以上即是關于債權擔保的相關內容,重點是債權擔保的概念、擔保方式、擔保范圍,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對債權擔保有了初步了解。您在設置擔保時,應該了解擔保的形式、擔保的范圍,再根據您自身的情況,選擇擔保方式。如果您盲目選擇擔保方式,您可能會吃虧,自身的利益可能會遭到損失。然而,這些損失都是自己先前的不注意造成的。因此,您在設立擔保前,咨詢相關專業(yè)律師是很有必要的,您可以參考他們給予您的寶貴意見,更好的處理面臨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