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有以下權(quán)利:
1、在合同約定期限屆滿時,有要求借用人歸還的權(quán)利。
2、如果約定了借貸利息,有要求借用人給付利息的權(quán)利。
3、當借用人不履行合同約定時, 有督促還款的權(quán)利,當督促無效時,有請求仲裁、提起訴訟的權(quán)利。
民間借貸合同是單務合同,出借人將標的物交付給借用人以后,不再承擔義務。但其仍應承擔以下責任:
(1)告知瑕疵的責任。由于出借人的過失或故意,沒有把借用物本身的瑕疵告知借用人,致使借用人遭受損失的,出借人要承擔責任。如出借人明知自己的出借款中有偽幣或殘幣,而沒告訴借用人,致使借用人在使用借款時被沒收或拒收,對此,出借人應負責任。
(2)遷址告知義務。如在借貸期間,出借人地址遷移,應即時告知借用人,如發(fā)生緊急情況而又無法通知出借人,借用人為保存借用物所必須支出的費用,應由出借人負責。
二、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jù)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guān)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guān)系發(fā)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guān)系存在的證據(jù)
借款合同、借款協(xié)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jù)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jù)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guān)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shù)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