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真正連帶之債的效力
(一)對外效力
由于不真正連帶債務是各個獨立債務,各個債務基于不同的發(fā)生原因而分別存在,因此,對于債務人之一發(fā)生的事項原則上對其他債務人不發(fā)生影響,即其效力不及于其他人。例如,對債務人之一的履行請求、免除、混用、時效的完成等對其他債務人概不發(fā)生效力。而在連帶債務中,這些事項一般對其他債務人發(fā)生絕對效力。例外情況如下:
1、客觀上滿足債權的事項就一個債務人而發(fā)生時,其效力及于其他債務人。其他債務人的債務也因而消滅。清償、代物清償、提存等均屬此項。因為此類事項均可使債權在客觀上得到滿足,債權無存在必要和根據,其他債務人的債務當然應該消滅。
2、如果不真正連帶債務人中有人應對債務的產生負終局責任,盡管債權人對終局責任人以外的其他債務人的債務免除的效力不及于終局責任人,但免除終局責任人的債務時在其免除限度內其他債務人的債務也歸于消滅。因為其他債務人在履行債務后可向終局債務人求償,如果對終局責任人的債務免除的效力不及于其他債務人,其他債務人在履行債務后就不能向終局責任人追償,這實際上剝奪了其他債務人的追償權。
(二)對內效力
在連帶債務中,各債務人之間有分擔數(shù)額,債務人之一超過其分擔數(shù)額清償時,就對其他債務人享有內部追償權,這種求償權是基于各債務人共同行為,而請求各債務人分攤各自的份額。不真正連帶之債不存在內部分攤問題,不產生內部分攤求償權,但存在內部追償問題。
只不過這種求償關系是建立在終局責任上的。所謂終局責任人,就是指對于數(shù)個不真正連帶債務的發(fā)生應最終負責的人。換言之,盡管各債務人的債務基于不同的法律事實而獨立產生,但有時卻是由于最終可能歸責于一人的事由而引起一系列債務的發(fā)生,這種可最終歸責的債務人就是不真正連帶債務人。不真正連帶之債內部追償?shù)男再|是讓與請求權。讓與請求權指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債權人讓與其對終局責任人的請求權。這首先充分保護債權人的權利的實現(xiàn)。
二、不真正連帶之債的類型
1、因違約行為與侵權行為競合而生。這類案例最為常見,文初題即是,再如寄存財物被盜、托運物品途遇交通事故被毀、入住賓館被害。
2、因合同上的債務競合而生。如甲的牛走失,多次尋找不見,甲便與乙、丙分別訂立了兩份尋牛合同?;谶@兩份合同,乙、丙對甲各負尋找走失牛的債務,乙、丙分別因兩個獨立的合同而承擔不真正連帶債務。
3、因合同上的賠償債務與他人侵權之債競合而生。如甲已向乙保險公司投保的汽車被丙損壞,乙保險公司基于保險合同對甲負賠償損失的債務,丙因侵權行為亦對甲負賠償損失的債務,乙、丙對甲負不真正連帶債務。
4、因法定債務與合同債務競合而生。如一人基于合同,另一人基于法律的規(guī)定對某人負扶養(yǎng)義務,便屬不真正連帶債務。
5、數(shù)人分別因各自的侵權行為,使他人遭受同一的損害。如甲盜得乙的耕牛在趕回途中,牛被丙的汽車軋死,甲和丙便對乙負不真正連帶債務。
以上是不真正連帶之債的效力以及不真正連帶之債的類型,搞清楚其中的道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您更好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也提醒您注意,在數(shù)人因各自的侵權行為致他人遭受同一損害時,既可能成立不真正連帶債務,又可能成立其他債務,特別是共同危險行為之債和無意思聯(lián)絡侵權行為之債。鑒于其復雜性,如果您確實存在這樣的問題,建議您在實務中找個律師幫忙。畢竟他們有多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