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如何確定案件管轄地
借款糾紛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容易發(fā)生的一些法律糾紛,但是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不知去哪個法院進行訴訟的問題。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一般原則是被告所在地。但由于有些案件不知被告的住所地或身份信息,或者不想去被告所在地進行訴訟,于是案件的管轄地的選擇就很重要了。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因此借款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管轄地分為兩類:法定管轄地和協(xié)議管轄地。法定管轄地又分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對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擾當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產(chǎn)生問題的地方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合同履行地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為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
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貸款方應先將借款劃出,從而履行了貸款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因此,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民間借貸糾紛如何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jù)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fā)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jù)
借款合同、借款協(xié)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jù)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jù)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shù)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