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糾紛案件如何舉證
1、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債權人應提供借貸合同、借貸憑證、借貸雙方交付錢款的有關憑證。
2、借貸案件,原告應提供書面借據(jù)(借款數(shù)額、交付地點、時間、借款用途、歸還日期、利息約定);無書面借據(jù)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jù)。
3、借貸關系是否合法,債權人應提供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4、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人應先提供有關部門關于下落不明的證明,并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jù)。
5、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支付利息的,應提供雙方關于支付利息的約定證明;原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jīng)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當提供到期不還或經(jīng)催告不還的證據(jù)。
6、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原告應提供有關擔保的證據(jù),以及擔保人姓名、住址。
二、債權人的舉證責任
在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作為債權人行使債權請求權,應該主張其請求權成立并已經(jīng)屆期,為此其應該向法院提供其權利發(fā)生并已經(jīng)屆期的法律要件事實成立的證據(jù)。由于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義務履行有先后順序,債權人主張合同的權利的發(fā)生,其應該為兩個要件事實的成立負舉證責任,一個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個是其已經(jīng)履行了合同的義務。
三、債務人的舉證責任
債務人抗辯的種類很多,其有可能對債權人所提供的證據(jù)主張證據(jù)本身有問題,這時債務人應當提供針對債權人所提交的證據(jù)的反駁證據(jù);如果債務人主張債權人的權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約,或者已經(jīng)消滅,其應該就權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權利制約法律要件、或者權利法律要件負舉證責任;當然,債務人還可以提出反證,證明債權人所主張成立。如果債務人沒有上述主張,則債權人不承擔舉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