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寫借條要注意哪些細節(jié)
借條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字據,錢別人錢物立下字據就是借條。寫借條時,應該注意一些細節(jié)問題,以避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如下:
1、注意借條不要空白間隙太大。
書寫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條者填寫其他內容,或者將原內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容,由此產生麻煩。
2、注意數(shù)字要有大、小寫。
寫借條時只有小寫,沒有大寫,小數(shù)點位置不準確,數(shù)字前頭有空格,或者大小寫不符,都會容易被持條者添加數(shù)字或修改,由次而引發(fā)糾紛。
3、注意要準確標明日期。
借條不寫日期一旦發(fā)生了糾紛,事實真相常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4、注意不要用易褪色的墨水書寫。
借條不宜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書寫,如用此寫,當遇保存不當、或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并為有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涂改留下可乘之機,制造麻煩。
5、注意要認真核對。
借條寫好后要反復核對,在找別人代寫或由對方代寫后,對字據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簽字蓋章,以免后悔。
6、注意內容要表達清晰。
借條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借給”寫成“借”等等,都極容易顛倒,是非難辨。
7、注意名字要全。
借條有姓無名或有名無姓,這對持條人來說要注意,可能會給寫條人留下賴帳的把柄。
8、使用同音同義字。
寫姓名不要用同音同義字、多義字代替,否則也是容易發(fā)生責任不清的糾紛。
9、注意印章要規(guī)范。
借條由他人代筆書寫或代簽名,而且只在借條上面按一個手印,如發(fā)生糾紛時很難認定責任。
10、注意還款時要拿回借條。
還款時,對方如一時找不到借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待日后憑依此據兌換借條,這樣不會留下隱患。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是怎么規(guī)定的
其中對于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之規(guī)定,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因為訴訟時效期間應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如果屆至借條注明的還款日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權利即受到侵害。則從次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而沒有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該合同則屬于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1條規(guī)定“公民之間的借貸……。
沒有約定,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合同法》第62條規(guī)定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所以說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對于該種借條存在有以下幾種情形:
1、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給付,雙方協(xié)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如果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能對履行期限協(xié)商一致的,在債權人提出了一個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訴訟時效自該合理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且否定該債權的存在,那么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日的次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