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民間借貸,通俗地講,是指私人間發(fā)生的實物借貸或貨幣借貸。為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根據民法意思自治的理念,國家不得干預正常的民間借貸活動,但非法的民間借貸為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禁止。同時,了解和熟悉有關民間借貸的法律常識,有助于民間借貸的合法化及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民間借貸應注意以下幾點:
1、民間借貸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尤其不得借民間借貸之名行侵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合法權益之實,任何規(guī)避法律法規(guī)、違反誠實信用、惡意串通的行為,都是導致借貸活動無效的法定理由,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2、民間借貸一般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借貸合同是否有償,應依雙方當事人約定。若無約定,視為無償或無息借貸。出借方想獲取利息,必須明確這一點,不得含糊。但公民之間的無息借貸,約定有償還期而借用人不按期償還的,或雖未約定償還期但經出借人催還仍不償還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用人償還逾期利息。
3、出借方應全面掌握借用人的資信。借貸合同簽訂前,應對借用人的誠信程度、財產狀況等作全面了解或調查,以防止出現難以追回本金及其利息的不利局面。為避免損失或減少損失,可讓借用人提供物的擔?;蛉说膿#瑩H藢⒊袚B帶責任,這為出借方債權的實現,又增加了一層“保護屏障”。
4、注意運用書面材料——借貸合同。許多民間借貸糾紛表明,出借方同借用人往往僅口頭約定借貸事宜,而忽略了書面證明,如借款條。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guī)則,出借方空口無憑,法院對其訴訟請求將不予支持。類似的事情極易在熟人間發(fā)生,本人認為這是法律意識淡薄的行為表現,是與市場經濟社會要求不合的錯誤做法。
二、民間借貸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關于民間借貸的利息多少才合法的問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p>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p>
本條同時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比绻裰g的借款沒有約定利息,貸款方就無權收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