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追討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債務追討的訴訟時效是債權人應注意的,那么,債務追討的訴訟時效是多長?訴訟時效應注意一般訴訟時效(兩年)和特殊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對于債務關系明確,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訴訟時效尚未到期的討債事宜,可先“禮”后“兵”;注意“訴訟時效中止”的運用;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時,債權人因主觀或客觀原因未能及時行使權利時,可采取相應的措施,使訴訟時效中斷,轉(zhuǎn)被動為主動;正確適用“訴訟期間的延長”;另辟蹊蹺,實現(xiàn)權利請求。
二、債務追討中應提供哪些證據(jù)
債務追討中應提供以下證據(jù):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jù)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jù)、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jù)。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jù)。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jīng)履行或者已經(jīng)發(fā)生變更、取消的證據(jù)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zhì)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