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二)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四)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
(五)因贍養(yǎng)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六)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償還的,從夫妻個人所得財產償還。
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是指:
(一)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產的財產,確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而繼承分得的債務,應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因繼承分得的債務也應為夫妻共同債務;
(三)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因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如果生產經營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產生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的,所欠第三人債務應屬夫妻共同債務。
二、夫妻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應由誰承擔?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于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于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guī)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以保護”。
以上就是關于“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一方賭博造成的債務由誰承擔”這兩個問題的解答。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社會交往頻繁,因此造成的債務也是紛繁多樣的,有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有些卻不是,比如賭債。如果一方沉溺賭場,并造成大量的債務,并且因此形成糾紛時,建議您尋找專門的律師進行咨詢,他們將會提供專業(yè)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