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師,我和同鄉(xiāng)三人共同出資成立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前,同鄉(xiāng)中一人在外賒購鋼材建設公司廠房,在無證經營一段時候后發(fā)現負債較多,而且資不抵債,我想咨詢一下,公司設立中所負的債務,我們三人該承擔什么責任?謝謝!
您好,您的情況比較復雜,需要分情況來說。
公司成立前其中一個同鄉(xiāng)賒購鋼材建設公司廠房應作個人債務。
因為賒賬購鋼材建設公司廠房是以個人名義賒的,只需拿他個人財產償還就行,其他人不需要承擔償還債務責任。
對于公司里非個人債務的,就需要三人共同承擔責任,具體是:公司成立后,出資人對公司的債務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公司未成立或者成立過程中,出資人之間對公司成立過程中產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債務的承擔不是在于是由誰借的,而是看借貸是否用于公司經營。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如需具體咨詢,歡迎致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