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爸爸明間放貸,借給朋友20萬(那人欠好幾個人的錢),有借條并且重新寫過,以防過期失效。其在上海做生意。有房有車,就是拖著不還,每年回老家只給幾千元。房產(chǎn)證上可能不是其家人的名字,,是其朋友的名字。曾經(jīng)他的另一個債主跟他打過官司沒贏。請問我爸爸如何要回自己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