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詢一下,我2002年在單位的產權門面租房,未到期,2003年單位拆除重建,在重建的期間收取了我5萬的墊資資金,承諾門面建好后我可以購買也可以作為第一承租人。2005年門面建好后,單位因為拖欠施工單位資金原因,把單位的門面的使用權轉給施工單位使用20年,我在單位協(xié)調下跟施工單位簽訂了承租合同,使用3年后,施工單位突然要求提高門面租金價格,我不同意,現(xiàn)在我該怎么解決這方面問題。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