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現(xiàn)在是這樣的情況,我們單位借給一家單位很多錢,但是對反就是遲遲不肯還,現(xiàn)在我想問一下,大家說的“利用經(jīng)濟抗衡手段幫助討債”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呢?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利用經(jīng)濟抗衡手段幫助討債,該如何理解”這個問題。
一、討債中所謂的經(jīng)濟抗衡手段是指債權人或討債過程中根據(jù)雙方合同(即合同雙方互為債權人和債務人)應當同時履行的原則,針鋒相對地逼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辦法。
二、現(xiàn)實經(jīng)濟往來當中的債務合同,多數(shù)都是雙方合同,即債權人同時也是債務人,債務人同時也是債權人,比如在技術轉讓合同當中,債權人轉讓技術給債務人,債務人有向債權人提供轉讓費的義務,同時他也就享有使用該技術的權力,債權人享有獲取轉讓費的權利,同時他也就負有提供轉讓技術的義務。
債務的義務,雙方是對等的。再比如在期貨交易當中,買賣雙方你欠我物,我欠你錢,彼此互相欠債。
三、在上述兩種情況當中,如果負有先行給付義務的一方到期不給付,那另一方就可推遲履行給付義務的時間,針鋒相對地進行抗衡。
直到雙方遵照合同規(guī)定先行給付為止。
在現(xiàn)實討債案例中,運用這種方法討債成功的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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