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權轉讓需要簽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要根據法定程序進行,專利申請權如何轉讓?怎樣辦理專利權人變更?這些都是在轉讓這一模塊中必須熟知的知識,通過讀本文,將有全面的了解。
一、專利申請權如何轉讓
1、簽訂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轉讓方將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而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所訂立的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合同名稱、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發(fā)明創(chuàng)造種類、發(fā)明人或者設計人、技術情報和資料清單、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價款及其支付方式、違約金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爭議的解決辦法等。
2、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xù),并由專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若專利申請人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必須經全體權利人同意;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準。
對于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專利申請權轉讓,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只向專利申請的權利人出具。
二、怎樣辦理專利權人變更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fā)生權利轉移以及發(fā)明人因資格糾紛發(fā)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xié)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xié)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如果糾紛是由地方知識產權局(或相應職能部門)調處決定的,專利局收到調處決定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指定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起訴的,調處決定發(fā)生法律效力;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應出具法院受理通知書,原調處決定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2、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贈予發(fā)生權利轉移,要求變更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必須提交轉讓或贈予合同的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該合同是由法人訂立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并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有多個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贈予的證明材料。
3、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組、分立、撤銷、破產或改制而引起的著錄項目變更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死亡而發(fā)生繼承的,應當提交公證機關簽發(fā)的當事人是惟一合法繼承人或者當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證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規(guī)定外,共同繼承人應當共同繼承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
以上就是有關專利申請權如何轉讓以及怎樣辦理專利權人變更的具體情況,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轉讓方將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而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所訂立的合同。簽訂此合同是專利申請權轉讓的必經程序,還有什么其他的程序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項,比較復雜,我們建議您咨詢有關律師,能夠最大程度的維護您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