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專利許可合同備案方式有哪些,實施專利許可合同備案有什么要求
關于實施專利許可合同備案方式和要求的規(guī)定如下:
1.實施專利許可合同的備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第十二號公告(附件I)執(zhí)行。
2.實施專利許可合同的備案工作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開始辦理。
3.中國專利局和各種專利管理機關對實施專利許可合同的備案一律不收費用;并對合同承擔保密義務。
4.各專利管理機關和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可翻印中國專利局統(tǒng)一制定的實施專利許可合同備案表(附件Ⅱ),并向使用表格者收工本費。
5.各專利管理機關和涉外專利代理機構應在每季度開始的頭兩周內將備案情況匯總一次連同備案表與合同副本一并報中國專利局法律事務部專利實施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