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許可有哪些方式
1、普通許可:許可方(即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方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內使用其專利,許可方仍保留使用該項專利或再與第三方簽訂許可合同的權利。
2、獨占許可:被許可方取得在規(guī)定區(qū)域內使用其專利,不僅如此,還有權拒絕任何人(包括許可方)在該區(qū)域內實施。
3、獨家許可:被許可方有權在規(guī)定區(qū)域內使用,但許可方仍有權在該區(qū)域內實施。
4、分售許可:被許可方可以在許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第三方實施許可方的專利。
5、交叉許可:兩個專利權人以技術互惠交換的形式相互使用對方的專利,這是因為雙方的技術交叉,一方為了實施其專利必須運用到另一方的專利,如:改進發(fā)明方與原發(fā)明方,改進方要實施,需要利用原發(fā)明;原發(fā)明方要發(fā)展,也要使用改進的發(fā)明。
6、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轉讓:原專利申請人將其申請權或原專利權人將其專利權轉讓出去。
二、專利許可證合同應包括哪些條款
合同有以下條款:
1、前言;
2、定義;
3、合同的標的:指技術范圍的確定和說明。寫明專利的種類、名稱、申請日、批準日、有效期等;
4、費用的支付:分為:一次總算支付;提成費(按銷售金額或利潤確定提成比例);入門費加提成費(簽訂合同后,預付一筆費用,然后每年再按銷售金額或利潤來提成);技術入股(專利權人以其專利技術作為股份投入,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5、技術資料的支付:規(guī)定技術資料的范圍、交付時間、地點、驗收方法;
6、技術改進:簽約后一方對該專利技術的改進,其成果歸誰所有及另一方的利益問題;
7、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被許可方獲得技術資料后可能無法制造出合格產品,還須許可方提供培訓、指導等;8、保密條款:主要涉及技術秘密,被許可方應對許可方負有保密的義務;
9、擔保條款:雙方各自互相給予對方履行合同的許諾;
1O、爭議的解決:規(guī)定雙方發(fā)生爭議后的解決辦法;
11、違約:對不履行或不按時履行合同等違約的處理;12、合同的生效日、有效期限、終止及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