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是專利申請被駁回時給予申請人的救濟途徑,申請專利復審的程序是怎樣的?經過專利復審,申請人未必就能得到一個自己想要的結果,不服專利復審決定怎么辦?下文為您介紹。
一、申請專利復審的程序
根據(jù)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復審請求進行受理和審查,并作出決定。復審請求案件包括對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程序中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而請求專利復審的案件。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權啟動專利復審程序,而且必須在接到駁回通知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
專利復審程序啟動的時間:專利復審程序的啟動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專利申請人在接到駁回專利申請通知后3個月的時間內可以決定是否請求復審。
復審程序啟動的主體是專利申請人,只有專利申請人才有資格提起復審請求,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啟動復審程序。
二、不服專利復審決定怎么辦
專利復審委員會經審查后作出復審決定。復審決定有兩大類,一種是撤銷原駁回決定。專利申請將恢復到作出駁回決定前的狀態(tài),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繼續(xù)進行審查程序。另一種是維持原駁回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原駁回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進入后續(xù)司法救濟程序。
根據(jù)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申請人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起訴的,復審決定生效。 專利申請人向法院起訴的,根據(jù)法院管轄權的相關規(guī)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專利復審委員會作為被告參加訴訟。
以上就是申請專利復審的程序,不服專利復審決定怎么辦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專利復審過程中需要申請人在限定時間內答復評審委員會的各種質疑、意見,但是申請人常常因為不熟悉法律錯過時間,這也是導致很多專利復審結果不盡如人意。我們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知識產權律師,律師會及時給您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