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專利無效宣告
專利權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單位和個人認為該專利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公告的專利無效。
專利權的無效宣告由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并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并公告。
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的無效宣告,應遞交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據一式二份,申請書應具體說明無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專利權宣告無效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專利無效宣告不予受理的情形
無效宣告請求在以下三種情形下不予受理:
1、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不是針對已經公告授權的專利的,不予受理,請求人可以針對已經終止或者被放棄的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2、請求宣告無效的專利權已被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生效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全部無效的,不予受理。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的決定生效后,請求人可以針對被該決定維持有效的權利要求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3、專利權人針對其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的,其請求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所提交的證據不是公開出版物或者請求人不是共有專利權的所有專利權人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