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訴前禁令要交的證據
申請人申請訴前停止侵權,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狀,申請狀應詳細寫明當事人及其基本情況,申請的具體內容、范圍和理由。申請理由中應說明侵權行為人的侵權行為如果不及時制止,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的具體情況。
申請人遞交訴前停止侵權申請狀時,應同時提交下列證據:
(一)專利權人提交下列證據:
1、證明其專利真實有效的文件,如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專利年費繳納憑證;
2、申請人提出的申請狀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出具的檢索報告。
(二)利害關系人提供的證據:
1、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2、專利實施許可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明材料;
3、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單獨提出訴前停止侵權申請狀,同時提交權利人放棄申請的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還應提交被申請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的證據,如被控侵權的產品或專利技術或者被控侵權產品技術特征對比材料等。
二、專利侵權訴訟要交哪些證據
(一)原告除提交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據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權利證據,以證明自己享有專利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權:
專利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專利年費交納憑證。提起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訴訟的原告,提交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出具的檢索報告。
利害關系人起訴的,除提交專利權人起訴應提交的證據外,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起訴;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專利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專利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但應當提交專利權人已知有侵權行為發(fā)生而明示放棄起訴或不起訴的證明材料。
專利財產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二)原告應當提交下列侵權證據,以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fā)票、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技術特征對比材料等證據。
(三)原告應當提交下列賠償證據,以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shù)額有事實依據:
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shù)額的證據,如,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的證據。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shù)額。
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jié)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shù)額,最多不超過人民幣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