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侵權案件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guī)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shù)弥謾嘈袨橹掌鹩嬎?。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之前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權利人得知或者應當?shù)弥耸褂闷浒l(fā)明創(chuàng)造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于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shù)弥模詫@麢嗍谟柚掌鹩嬎恪?/p>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的司法解釋中規(guī)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越過兩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之時仍在繼續(xù),在該項專利權的有效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人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shù)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币簿褪钦f,權利人在兩年時效之后提起訴訟,如果該專利權在有效期內,人民法院仍應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要求可從提起訴訟之日起向前推兩年計算,即超過兩年部分不予支持,兩年規(guī)定時效之后的仍應判決,以確保專利人 的權益和對侵權者的懲罰。
二、專利侵權原告如何舉證
一是權利證明,如:專利證書、專利申請文件、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應當提供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檢索報告;
二是實施侵權行為的證明,如:侵權產(chǎn)品、侵權方與他人的訂貨合同或轉讓合同、侵權產(chǎn)品的銷售發(fā)票、侵權產(chǎn)品說明書、技術對比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