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權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專利權的終止分為正常終止和非正常終止。
根據(jù)我國《專利法》的規(guī)定,能夠引起專利權終止的原因有:
(一)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
(二)專利權因未繳納專利證書費而終止;
(三)專利權因專利權人沒有按規(guī)定繳納年費而終止;
(四)專利權因專利權人以書面生命放棄而終止。
專利權終止后,受該項專利權保護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便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而無償?shù)厥褂谩?/p>
二、專利權終止的情況有哪些
專利權是一種有期限的無形財產權,期限屆滿,權利便依法終止。同時更多的專利權由于專利權人不愿維持,或者主動放棄而在期限屆滿前可能終止。專利權終止以后,受該項專利權保護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便成為全社會的財富。任何人都可以無償?shù)睦谩?/p>
專利權終止的情況主要有下列三種。
(一)期限屆滿終止發(fā)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20年,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長起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專利權期限屆滿依法終止的,專利局應當通知專利權人,并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后,將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二)沒有按照規(guī)定繳納年費的終止
專利局發(fā)出繳費通知書,通知專利權人補繳本年度的年費及滯納金后,專利權人在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一個月,專利局作出專利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應在終止通知書發(fā)出四個月后,在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后,將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專利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三)專利權人主動放棄專利權
專利權人自愿將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貢獻給全社會,可以提出聲明主動放棄專利權。專利權人主動放棄專利權的,應當使用專利局統(tǒng)一制定的表格,提出書面聲明。
放棄專利權只允許放棄全部專利權,不允許放棄部分專利權。放棄部分專利權的聲明視為未提出。專利權人不是真正擁有人,惡意要求放棄專利權后,專利權真正擁有人(必須提供生效法律文書來證明)可以要求撤消該聲明。
放棄一件有兩名以上的專利權人的專利時,應當由全體專利權人的同意,并在聲明或其它文件上簽章。兩名以上的專利權人中,有一個或者部分專利權人要求放棄專利權的,應當通過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xù),改變專利權人。
符合規(guī)定的放棄專利權聲明被批準后,專利局將有關事項在專利登記簿上和專利公報上登記和公告。該聲明自登記、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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