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申請的類型有哪些
專利申請分為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針對產品、方法或者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fā)明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二、專利的審批程序是怎么樣的
依據專利法,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所以只有三個階段。
1.專利申請受理階段
本階段的工作已作詳細說明
2.初步審查階段
專利申請按照規(guī)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發(fā)明專利申請在初審前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應按保密程序處理。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初審以前還應當給申請人留出3個月主動修改申請的時間。
初步審查是指審查專利申請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六條或者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格式;并審查下列各項:
(一)發(fā)明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于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
(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于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guī)定不能取得專利權;
(三)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于專利法第五條規(guī)定,或者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或者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三條、本細則第二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guī)定不能取得專利權。專利局應當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補正;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其申請視為撤回。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補正后,專利局仍然認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項規(guī)定的,該申請將被駁回。
具體地說,在初審程序中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進行審查。主要包括審查申請內容①是否明顯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礙公共利益;②是否明顯屬于不授予專利權的主題;③是否明顯缺乏技術內容而不能構成技術方案;④是否明顯缺乏單一性。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還要審查是否明顯與已經批準的專利相同,是否明顯不是一個新的技術方案或者新的設計。
初審中還要對申請文件齊備及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查,例如:①審查各種文件是否采用專利局制定的統一格式,申請的撰寫、表格的填寫或附圖的畫法是否符合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規(guī)定的要求;②應當提交的證明或附件是否齊備,是否具備法律效力;③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或外觀設計圖或照片是否符合出版要求。此外,對外國申請人的資格,及申請手續(xù)也要進行審查。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補正或者陳述意見。逾期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經申請人答復后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駁回。發(fā)明專利申請初審合格的,將發(fā)給初審合格通知書。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審未發(fā)現駁回理由的,將直接進入授權程序,由于發(fā)明還有后續(xù)程序,所以初審中對申請內容的審查要相對松一點。
3.發(fā)明專利申請公布階段發(fā)明專利申請從發(fā)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就進入等待公布階段。申請人請求提前公布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布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在3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并出版說明書單行本。沒有提前公布請求的申請,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5個月才進入公布準備程序;要求優(yōu)先權的申請(包括外國優(yōu)先權和本國優(yōu)先權),從優(yōu)先權日起滿15個月進入公布準備程序。申請進入公布準備程序以后,申請人要求撤回專利申請的,申請仍然會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布。
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也就是說自申請公布之日起,申請人就可要求實施其發(fā)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費用。申請公布以后,申請記載的內容就成為現有技術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