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說明書摘要的要求
摘要是說明書的概括和提要,其作用是使公眾通過閱讀簡短的文字;就能夠快捷地獲知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基本內(nèi)容,從而決定是否需要查閱全文。申請專利時應當提交摘要。摘要應當寫明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和附圖所公開內(nèi)容的概要,寫明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清楚地反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以及主要用途。
二、專利權利要求書的內(nèi)容
為了確保專利制度的正常運作,一方面需要為專利權人提供切實有效的法律保護,另一方面需要確保公眾享有使用已知技術的自由。權利要求書就是為上述目的而規(guī)定的一種特殊的法律文件。
權利要求書最主要的作用是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在授予專利權之前,表明申請人想要獲得何種范圍的保護;在授予專利權之后,表明國家授予專利權人何種范圍的保護。
權利要求是在說明書的基礎上,用構成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來表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的。權利要求按照撰寫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類型。
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為解決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需的必要技術特征。必要技術特征的總和應當足以構成一項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并比現(xiàn)有的技術方案有新穎性和創(chuàng)造性。
從屬權利要求應當用附加的技術特征,對所引用的權利要求作進一步的限定。附加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對被引用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作進一步限定的技術特征,也可以是另外增加的技術特征。從屬權利要求所包含的技術特征,不僅包括它所附加的技術特征,還包括它所從屬的那個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因此,一項從屬權利要求所確定的保護范圍要小于它所從屬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一項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只有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并寫在從屬權利要求之前。權利要求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jù),權利要求應當清楚、簡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