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允許更改專利申請日
申請日確定后,不能隨便更改。只有在下述兩種情況下允許更改申請日:
①由于郵戳不清,專利局以收到日為申請日,或者申請人認為專利局確定的申請日有誤時,申請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請文件的掛號收據(jù)或其它證據(jù),要求專利局予以改正。專利局經(jīng)查證核實后,可以更改申請日。
②對于已經(jīng)提交的專利申請,申請人自己或經(jīng)專利局審查發(fā)現(xiàn),說明書中寫有附圖的說明,但實際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圖的,申請人可以主動補交或者在接到專利局的補正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內(nèi)補交附圖。按規(guī)定補交附圖的,以附圖的最后提交日確定為該申請的申請日。凡更改申請日的,專利局應及時通知申請人。
二、如何給予專利申請?zhí)?/strong>
申請?zhí)柺菍@纸o予每一件被受理的專利申請的代碼,它與專利申請是一一對應。所以申請?zhí)柺巧暾埲讼驅(qū)@洲k理各種手續(xù)時,指明該申請的最有效手段。
我國的專利申請?zhí)栍?位數(shù)字(包括字符)組成。它分為四段:例如:97101765.4第一段為前兩位,表示提出專利申請的年份,如“97”表示1997年提出的申請;第二段由第三位數(shù)字組成,表示專利申請的種類,“1”表示發(fā)明(如果是“2”表示實用新型,“3”表示外觀設(shè)計);第三段由第四到第八位組成,表示當年該類申請的序號數(shù),如01765表示當年1765件申請;第四段由第九位的一位數(shù)字或符號組成,是計算機校驗位,它可以是0~9的任一數(shù)字,或者是字符x,如:例中的“4”。
專利局應將確定的申請日,給予的申請?zhí)栍涗浽谑芾硗ㄖ獣希ㄖ暾埲恕?/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