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權的保護期限
專利權的保護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其核心是指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對自己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排他獨占權。專利申請授權后,專利權肯定受到保護,但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至授權前,權利也受到保護,只是程度不同,表現形式也不同。
以發(fā)明專利申請為例,自申請日起至該申請公布前,這時申請?zhí)幱诒C茈A段。這一階段對其權利的保護表現在對該發(fā)明專利申請后同樣主題的申請因與其相抵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權。自該申請公布至其授予專利權前這一階段是“臨時保護”階段。在這期間,申請人雖然不能對未經其允許實施其發(fā)明的人提起訴訟、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適當的使用費。如果對方拒絕付費,申請人可以在獲得專利權之后行使提起訴訟的權利。這一階段申請人只有有限的獨占權。
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滿時應當及時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并將專利申請文檔轉入失效庫。
二、專利權的權利要求書有哪些內容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發(fā)明或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限定專利申請的保護范圍。在專利權授予后,權利要求書是確定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范圍的根據,也是判斷他人是否侵權的根據,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權利要求分為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獨立權利要求應當從整體上反映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內容,它是記載構成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必要技術特征的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是引用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的權利要求,它是一種包括另一項(或幾項)權利要求的全部技術特征,又含有進一步加以限制的技術特征的權利要求。進行權利要求的撰寫必須十分嚴格、準確、具有高度的法律和技術方面的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