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專利侵權
發(fā)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二、專利權被侵犯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維權
(一)侵犯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二)不愿協(xié)商或協(xié)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不愿協(xié)商或協(xié)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是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專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實際處理能力的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
(四)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向“12312”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