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轉讓的種類有哪些
在專利轉讓中,普通轉讓屬于一般性轉讓,即誰需要就轉讓給誰,不附帶條件,這種轉讓,收取的轉讓費最低。排他轉讓即有條件的專利轉讓,一般指不能轉讓給第三者的主人,即該專利在轉讓以后只能專利所有人和受讓人二者持有,這種轉讓的費用高于普通轉讓,低于獨家轉讓,所謂獨家轉讓即專利所有人將專利與專利所有權一并轉讓的全部轉讓方式,即專利所有權轉移到方式,該方式導致專利受讓人成為持有專利的唯一,這種轉讓方式的費用最高。
二、專利權轉讓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根據《專利法》的規(guī)定,專利權是國家依法授予的一種排他性權利(也是在專利權有效期內的技術壟斷權),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使用其專利。但是,專利權可以轉讓,在專利權人收取專利權受讓人一定的價款后,將專利權轉移他人。專利權轉讓時,讓與人與受讓人應簽訂書面的轉讓合同?!逗贤ā返谌俣臈l第二款規(guī)定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注明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zhí)?、專利號及專利的有效期限”。根據相關規(guī)定,專利權轉讓合同除應具備《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內容外,還應具備以下內容:
1、項目名稱;
2、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
3、與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
4、轉讓價款和支付價款的地點、方式、時間;
5、違約責任、損失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
6、爭議解決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