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觀設計分案申請?
外觀設計是指工業(yè)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yè)品的式樣。它與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規(guī)定: “外觀設計( IndustrialDesign),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
外觀設計的分案申請,是指原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中包含兩項以上外觀設計,申請人將其中一項外觀設計從原申請中分出,作為另一件新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zhí)岢觯摫环殖龅男碌耐庥^設計專利申請為分案申請,可享有原申請日。
外觀設計分案申請有何要求?
(1)分案申請遞交日應在原專利申請收到授予專利權通知之日起兩個月辦理登記手續(xù)的期限屆滿之前,原專利申請尚未被駁回(或雖被駁回但尚未生效)、未主動撤回和未被視為撤回;
(2)分案申請的申請人必須和原申請人一致;不一致的,應當附有合法的權利轉移證明材料;設計人應當是原申請的設計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員;
(3)提交分案申請時,應當提交原申請文本的副本;要求優(yōu)先權的,還應當提交原申請的優(yōu)先權文件副本;
(4)原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中包含兩項以上外觀設計的,分案申請應當是原專利申請中的一項或幾項外觀設計,分出的一項或幾項外觀設計不得保留在原申請中;
(5)申請人應當在原申請中至少保留一項外觀設計,將其余的作為分案申請?zhí)岢?
(6)原專利申請為產品整體外觀設計的,不允許將其中的一部分作為分案申請?zhí)岢?,例如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請求保護的是摩托車的外觀設計,摩托車的零部件不能作為分案申請?zhí)岢觥?/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