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又稱小發(fā)明或小專利,是專利權的客體,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實用新型。實用新型通常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說明書內容
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按要求以書面形式提交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及下列專利申請技術文件: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
說明書要求對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說明書除了要求寫明實用新型的名稱外,還應當包括下列五部份內容:
(一)技術領域:寫明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
(二)背景技術:寫明對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有可能的,并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
(三)發(fā)明內容:寫明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并對照現有技術寫明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四)附圖說明:對各幅附圖作簡略說明;
(五)具體實施方式:對照附圖舉例詳細寫明申請人認為實現該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方式。
權利要求書要求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書應當有獨立權利要求,也可以有從屬權利要求;獨立權利要求應從整體上反映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
說明書摘要是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所公開內容的概要,具體地說就是寫明實用新型的名稱和所屬技術領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以及主要用途。
